第一百七十五章 找到摸鱼莲了
“这都是什么鬼东西,也太扯了。”
胜译随手把桌上几本小说话本塞到一边,往后退了一步,倚靠在沙发椅上,露出十分悠闲的样子。
距离上次魔王军入侵王都的事情已经过去了将近三个月。
这段时间里,胜译并没有留在王都,而是跟着查尔斯伯爵一起回到了丹布河领地内。
一个月前,他花了大量时间了解手下人员的情况,做买卖烦不胜烦,最后干脆直接把这些原本应该被划分到他管辖的山区河流中的金山羊锅河地带。
就这样,在金山羊锅河地带悠闲度过了近两个月。
每天巡视自己的领地,时间也过得相当自在。
不得不说,弗里森的世界真的很美,到处可见的景色都非常漂亮。
可能是因为这个世界没有被人类开发,保留了原始的生态原因。
随处可见的也是广阔的密林和锅河,植被覆盖率非常高。
可以预见,未来时空通道开启后,这个世界一定会受到大秦帝国子民的热烈欢迎。
“贝蒂倒是觉得还挺有意思。”
贝蒂拿起被胜译扔在一旁的小说话本,津津有味地看着。
这些小说全部以胜译为主角,描述伟大的龙神骑士是如何与魔族军队战斗的故事。
有一些描写非常夸张,作者甚至在书中写道,如果龙神骑士想要灭杀魔王,简直是易如反掌。
而另一些则写得跌宕起伏,毫无根据地虚构了很多根本不存在的事情强加在胜译身上。
但文笔却非常优秀,扑面而来带着浓郁的命运感和史诗感,通天都透露出宏大、雄伟的风格。
如果撇开主角不说,胜译也不得不承认这确实是一部相当优美的小说。
但主角是龙神骑士的话,胜译看了有些头疼。
实在是太过夸张了。
完全就是把主角当作人类救世主来看待。
然而如此夸张的论调的小说却很受欢迎,据说在整个大陆上都有流传。
特别是之前在王都吟游诗人讲述的故事更加夸张。
因此很多人慕名而来,想见识一下这位龙神骑士究竟有何风采。
无数少年看了这些小说后,都心生向往,在心中期盼有一天能像胜译一样,成为龙骑士,成为人类勇者与魔族战斗。
“小弟,小弟,你在这儿呢。”
门外传来敲门声,几个哥哥推门进来。
一看到他脸上露出了谄媚的笑容。
“累了吗?渴吗?我帮你沏茶。”
他的大哥詹尼丝细心地端着热水壶为胜译倒了一杯茶,其他两人则笑着跑到胜译背后捶背(bgcc)。
倒完茶后,詹尼丝的目光又落在贝蒂身上。
“贝蒂大人您也在啊,住得还习惯吗?”
“如果不习惯的话,还是去我们家住吧,我们家多大啊,什么都不缺,还有很多小精灵可以陪你玩。”
“贝蒂才不要。”贝蒂瞥了詹尼丝一眼,眼中带着一丝嫌弃。
“说吧,有什么事直说。”
胜译看着他们几个笑得跟煮熟的狗头一样,生气地说。
“那个……”
詹尼丝挠了挠头,“嘿嘿,能不能让你跟白龙大人见个面,让我们也能检查一下白龙大人鳞甲,跟白龙大人亲近一下。”
“对啊,小弟,拜托了,白龙大人真是太好看了!”
“怎么可能有这么帅的龙,跟白龙大人比起来,蒙德大人简直就像一张纸牌一样,真的太逊了。”
另外两个哥哥也跟着附和。
蒙德是他们家族中拥有飞龙的存在,是一条大约二十米长的黄色鳞片飞龙。
原本他们都在期盼有一天能得到蒙德的认可,成为伟大的飞龙骑士。
但从三个月前遇到蓝眼白龙之后,他们对蒙德的看法有了些许改变。
与蓝眼白龙那千丈身长相比,蒙德在白龙面前简直就像一只鸡一样。
所以对于蓝眼白龙,他们既向往又有些畏惧。(看爽了小说,就上网找飞龙小说!)
但这几个月来,他们每天都能够看到白龙大人在领地内帅气的身影,对白龙大人也没有那么害怕了。
虽然不敢奢望像胜译一样骑在白龙身上,但心中无数次想象着能够与白龙大人亲近的画面。
第一次外出时,也因为这几个月来,白龙大人驻扎在丹布河谷内,吸引了整个领地内超过十头飞龙。
这些龙全都像忠实的马匹一样跟在白龙大人身后。
如果能与白龙大人建立良好的关系,只要得到白龙大人的青睐,他们也可以成为伟大的飞龙骑士!
“行,你们的意思我明白了,等以后我会让蒙德跟你们见一面,到时候看紧那条龙,选一条好的。”
对于他们几个人的心思,胜译自然也是清楚的。
但这并不是很重要,几条飞龙而已,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这段时间,胜译也没有把白龙放在空间里,而是任由它在外面自由活动。
这个世界荒凉,很多地方都没有人烟,所以胜译也不怕白龙会闹出什么大的动静。
在大秦帝国疆域内,给蓝眼白龙提供活动的地方并不多。
到处都是高楼大厦和城市,容易吓到人。
现在让它在外面自由活动一段时间也很好。
蒙德是唯一知道蓝眼白龙名字的人,从那以后,蓝眼白龙得到了极大的提升。
体型从最初的六百米长发展到现在的一千米。
而且这还不是它的极限,严格来说,现在的蓝眼白龙只是成熟期,还没有达到成年期。
胜译能感受到蓝眼白龙身上蕴含的巨大潜力。
或许在未来某一天,蓝眼白龙会长到银河那么大也说不定。
“几位少爷也在啊,好。”
门外,莉莲走了进来,看见屋内的人后躬身问安,接着目光落在胜译身上。
其他人见状也都很有眼力劲地退了出去。
“什么事,说吧。”胜译看向莉莲。
“是这样的少爷,您让我们留意的人回来了,您现在想跟她接触吗?”
“啊?”
听到这话,胜译眼睛亮了起来。
这段时间他在领地内除了悠闲地度过之外,主要的原因也是在等待弗里森。
根据他了解到的情报,弗里森隐居在丹布河领地内。
知道这个情况后,他就开始准备拜访弗里森。
但很不巧,当他去找弗里森的时候,弗里森并不在家,不知道去做什么了。
从房间的痕迹来看,房间里满是灰尘,显然已经离开很长时间了。
这种事情很正常,这个世界精灵有着近乎无限的生命。
一百年的时光对于精灵来说,不过是弹指之间。
因此,精灵对时间的感受非常低,有时候动一下就会在外面呆上很久。
不过好在胜译通过虫洞找到了对方的位置,得知弗里森正在回来的路上,所以也没有急着去找。
“终于回来了,比我预想的晚了不少,还真是能拖。”
胜译看了看天色,想了想说道。
“今天已经很晚了,你去帮我准备一份礼物,明天再去拜访。”
“嗯,少爷。”莉莲应了一声,躬身退出。
胜译也有些沉默,原本以为这点路弗里森一个月就能赶回来,没想到竟然拖了近两个月。
果然不愧是摸鱼高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