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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5章 刘季 秦风 胭脂坊

   秦风坐在豪华的骆撵里面,陪着他的还有有小蝉、越林儿、麻姑、小娟还有两个孩子。

  这一大家子正好,人再多的话就拥挤了。

  其他的人只能骑马跟在队伍里面,或者在飘扬着秦字旗的风家族的队伍里面。

  负责保护秦风这个车的是英布还有西乞满,这两个人都是武术高手。

  秦始皇把这个骆撵赏赐给了秦风,秦风就对这个骆撵做了大量的改造。

  其他人或许认为这是一种殊荣,但秦风却知道做这个骆驼危险系数还是很高的。

  这个车里面全部衬上钛合金钢铁并且加上了机关。

  秦风出了改造图纸,墨家最顶级的工匠亲自给加工制作而成。他的这个骆驼可以说是最安全的行动堡垒。也是最舒服的行动堡垒。

  现在一家人非常的温馨。

  秦风在躺椅上悠哉悠哉的闭目养神,但是意外性的是秦风垂下手想撸一下白虎,手竟然落空了,他忍不住愣了一下。

  这才想起来他的父母已经把白虎带走了。

  秦府当中有三只白虎,是秦风在南山狩猎的时候在一个山洞里面抱回来的,当时三只白虎还没有睁开眼睛。

  秦风从禺阳城出发迎接秦始皇的时候,需要翻山越岭,疼就把两只白虎带在了身边。

  这两只白虎仙子阿个头太大,在巡游的队伍当中,他们散发出来的气息,让平常的战马都战战兢兢。

  看到秦风手落空,小娟连忙跑过去,在秦风的身边把头伸过去:“姑爷,你可以摸我的头。”

  现在的小娟已经14岁,身材已经长成,长的白白净净,不过还是胖乎乎的娃娃脸,看了就有些喜庆。

  秦风说道:“你又不是宠物。做你的针线活去吧。”

  小婵噘着嘴说道:“姑爷就知道让我干活。”说着拿了一个小板凳坐在秦风的身边开始绣花。

  小婵在秦风旁边的一个案子上学习的化学反应式,现在她已经学到了有机化学。

  有机化学当中的反应异常的复杂,条件也非常苛刻,当然学起来也有一些困难。

  现在小婵主攻的方向除了习武之外,就是学秦风传授给她的那些知识。

  以前的时候她也做针线活,但是和麻姑、越林儿、小娟比起来那就有一些差距。

  小婵有自知之明,格局也大,最后选择了放弃。

  麻姑和越林儿正在给自己的孩子喂饭,罗衫半解自有一番风味。

  就在这个时候窗外响起旗牌官的声音:“前面已经到了泗水,半个时辰之后开始安营扎寨。”

  秦风感慨地说道:“走的还真的快,这就到泗水了。”

  小娟连忙问道:“姑爷,泗水有什么好故事吗?”

  秦风说道:“我不太知道。汴水流泗水流流到瓜洲古渡同意,吴山点点头。思悠悠恨悠悠,恨到归时方始休。月明人依楼。

  无非就是一些才子佳人的故事,没什么意思新意。”

  小婵听了眼睛一亮,连忙拿起毛笔把秦风念的诗句记录了下来。

  秦风时不时的说一些名句,小婵非常好学,尤其时常跟着秦风,就把秦风平常说出来名句,有哲理的东西就记录了下来。打算出一个【风语】

  儒家能出论语。他们墨家当然可以出一个风语,谁也不比谁差,这个也是小婵的目标之一。

  再过了一天到了彭城,彭城算是一座大城。人民都是安居乐业。没有什么特殊的变化,

  秦风知道彭城这块地方不简单,彭城曾经是徐国的国都。

  徐国在大周时期是一个特殊的存在,他们可以称王。

  徐偃王时期徐国非常强大,大到可以抗衡大周,有好几次差点没有把大周给灭掉。

  最后大周召集各路诸侯绝地反击,击败了徐国的进攻,最后逼迫徐偃王退位,传位给了自己的儿子,徐偃王养老去了,然后不了了之,徐偃王寿终正寝。

  秦风对这样的记录有一些不明觉厉,大周会如此平和。秦风非常的不信,因为齐国的齐哀侯被人诬陷,当时的周天子用大锅把齐哀侯煮了。

  所以说大周的仁礼根本就不可信,秦风也想探寻这一段历史。只不过存世的资料有限,似乎这一段历史已经淹没在历史的长河当中。

  既然到了彭城,秦风还是决定考察一番,和小婵二人穿上便装走进彭城。

  在彭城街道上人来人往,秦风被一个女子的身影所吸引。

  小婵说道:“家里的美女都看腻了,你又想打野食了。”

  秦风说道:“你这是什么话哪?把那个【又】字去掉,。我家少爷我是一个正人君子,什么时候沾花惹草了?”

  小婵撇撇嘴说道:“你那是有心没胆,白浪费了一肚子花花肠子。”

  秦风立刻哈哈说道:“咱们一块长大的,你说的很对。”

  不争论再吃对付女人最好的方法。

  秦风看过之后并没有在意,美女千千万,过眼如云烟。

  没有走几步,就看到了一座胭脂坊。

  “那个卖胭脂水粉的地方人好多呀。那里的胭脂水粉肯定做的质量好,咱们去看看去。”

  秦风说道:“看什么呀,看了你也不买。”

  小婵因为跟秦风过过苦日子,和他上一代的女性或者说大部分劳动女性非常的相似。

  小婵非常喜欢美又心疼钱,很少乱花钱。他们两个在外面转。小婵总是看看这个,摸摸那个,最后嫌贵还是恋恋不舍的方向。

  秦风陪着小婵出去买买东西,总是让他头疼,他认为小婵已经非常喜欢,就是不买。

  每一次跟着小婵买东西逛街都非常的累,买一个东西不走10家对比小婵绝对不会下手买的。

  小婵这次要买胭脂水粉。在秦风认为估计也没戏。就是在那里转一圈而且会转很久,最后还是恋恋不舍离开,然后还得自己抽时间独自给她买。

  小婵没有征得秦风的同意,就向那边走过去。秦风无奈的叹了一口气。只好跟着过去。

  而那他看的那个漂亮的姑娘也走到那里买胭脂水粉。一边走,听见和她同行的女子说道:“薄姬,你这是要和魏豹成婚准备吗?”

  薄姬脸色一红:“还早呢。听说这几天订婚,我年龄还小,按照大秦律还不到成婚年龄。”

  薄姬表现的非常的沉静。

  “你不喜欢那个魏豹吗?”

  薄姬说道:“喜欢不喜欢都得要听我父母的。”

  “我听说魏豹是魏国公子,你这也算是高攀了……”

  秦很听了眼前一亮:这个就是薄姬,现在好清纯,这是要嫁给那个魏豹吗?真的是好巧呀,随便逛个街就遇到了历史人物。

  在秦风印象中,这个魏豹有点太菜了,死的也非常的憋屈。所以秦风没有特别关注这个人,也不在意这个人。

  倒是这个薄姬很厉害,后来成了帝后。这个时候参与一下会出现什么后果呢?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30多岁的壮汉领一群泼皮走进了胭脂坊,眼神在那些女子身上来回地转。

  那些丫鬟小姐用厌恶的眼神看着这些大汉说道:“滚出去,这是我们女人来的地方,你来这里做什么?”

  那个大汉说道:“我陪我家夫人来的呀。”然后他指着秦风说道:“这位少爷陪着他家夫人来买东西,你们怎么不说呢?”

  他进来的时候瞟了一眼小婵就不敢看了,无论是小婵还是秦风,隐隐有一种气势,他就知道惹不起。

  “胡说八道,你哪儿来的夫人?”

  “这位就是啊。”那大汉抬手指向怯生生站在一边的薄姬说道。

  薄姬说道:“我不认识你,你是谁?”

  “夫人,别闹,咱们一起赶着马车进城,我去放马车,你说过来看胭脂水粉,你这不是给为夫闹难看嘛。”

  大汉一边说着,伸手就去拉薄姬:“夫人,赶快回家吧,孩子还等着吃奶呢,咱们不能出来太久。”

  “你知道我是谁家的女儿吗,我们薄家不是你能招惹的,我劝你自重。”

  “我就是你夫君啊。”那大汉非常坚定的说道,并且伸手就去抢。

  “放肆!”门外一位少年郎领着薄家的家丁闯了进来,然后场面就混乱了起来。

  这个大汉还真不是魏豹,来的人名叫刘季,刘季的婚事被西乞满搅黄之后,心态也发生了变化。

  一下子对未亡人失去了兴趣,开始对漂亮的富家小姐产生了懵懂的想法。

  他认为只要找到一个有钱人家的女人娶回家,自己肯定会不愁吃不愁喝,什么都不用干,可以舒舒服服的过日子。

  所以他就率领自己的小兄弟来到了彭城。

  彭城比沛县要大得多得多,这里面富贵人家的小姐要多多多。自己只要搞到手那绝对就赚大了。

  泗水属于楚地北边偏远地带,是魏国和楚国交锋的地方。

  这个地方的女子身份地位都非常的低。而且抢婚的现象已。时常发生。

  刘季是本地人,对真这种习俗非常熟,只要有自己抢走了,生米做成熟饭,这件事就成了,所以他非常的大胆。

  至于这个薄姬他早已经打听过的,绝对的望族,比吕太公家不次,而且他看到薄姬就有一种天然的亲近感。

  他感觉这个女人可以改变他的一生,所以这种感觉让他无法自拔。

  跟着薄姬的薄姬弟弟薄昭看到刘季这个大无赖想要抢婚,不由得心中大怒,一拳向着刘季打了过去。

  “你敢欺负我姐姐,你找死。”

  薄昭是武者,但是刘季比起来差多了,刘季在街头上混惯了,而且他在魏无忌的手下当过门客,武艺非常的高,一个人能打四五个。

  薄昭带来的家丁和刘季率领的这些泼皮们比起来就差多了。最后薄家的人立刻处于了劣势。

  秦风看到之后突然之间脑子一抽风,突然冲过去向着薄姬的脖梗子轻轻拍了一下,薄姬立刻晕倒秦风抓住薄姬扛上就跑。

  薄昭、刘季看到薄姬被抓走了,双方放弃了缠斗向着秦风追去。

  小婵看到秦风的操作,不但没有气恼,心中有一些惊喜。所以他开始阻击阻击那些人,三拳两脚就把那些人全部给打趴下了。

  小城的功夫已经到了锻骨境,锻骨境可以说已经是武者高手了,再加上小婵一直跟着秦风打架,实战经验非常的丰富。

  一人打一群人丝毫没有压力,而且还不伤人。

  这种技能都是日积月累形成的经验。打倒这些人之后。小婵立刻快步向着秦风的方向追了过去。

  四周的人看见秦风抢人,不但没有阻拦,反而还鼓掌喝彩:好一个少年郎好有魄力。竟然把薄家的女儿给抢跑了,这哪是抢了一个媳妇,这是抢了一个前程。

  有人说道:“那少年郎一看就不简单,长得多帅气,穿的衣服也都是上好衣服,家里的条件不见得差。那说不准谁谁成全谁呢。”

  “薄家的姑娘长得还真的是漂亮。”

  “那还用说。我可听说有通天的相面大师给这个薄姬算过。说他以后大富大贵。果然如此,竟然被这个富家的少年郎给抢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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