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今天的运气还真是背,钱包里的存货全没了,我就先回家了…”
另一方面,在给毛利小五郎掏出了输的钱后,一名穿着圆领毛衣的中年发福男子抖了抖自己的钱包,无奈说道,对于此,其它两位牌友也是非常理解地点了点头,表示这个发福男子是出了名的妻管严,今天也是趁老婆加班才敢出来打麻将,而且用的钱都是标准私房钱。
而毛利大叔刚才那一胡,几乎把发福男子一个星期的私房钱全都赢走了。
对于此,云风也只能是朝那名发福男子投去一抹同情的目光,不过也没办法,谁让毛利大叔平常的日子也颇为拮据呢,所以能用这种打牌的方式给予一些救济,也算是个变通之法。
毕竟,很早就说过,直接给毛利小五郎钱,对方是决计不会收的,哪怕是物品馈赠也不行。
当然,香烟这种东西除外。
值得一提的是,这种情况甚至在常盘美绪那里都通用,即虽然毛利小五郎会享受那位常盘集团董事长不断的“请客”旅游和饭局,但涉及钱和贵重物品,后者同样决计不会接受的。
之前,常盘美绪原本想给毛利小五郎买一辆好点儿的车子,但被后者给很言辞的决绝了。
这大概就是毛利小五郎最后的大男子尊严吧,虽然这种尊严的代价是每次出远门都要~租车。
但凡懂一些麻将的人都知道,如今走了一个人的话,毛利他们面临的就是“三缺一”-窘境。
对于此,不仅毛利小五郎,就连旁边两位牌友都建议让云风坐下来玩,毕竟他刚才露的一手明显是十分擅长打麻将的,不过这不是废话吗,身为华夏人,麻将这种民-间国粹肯定会。
但听到毛利大叔的建议后,毛利兰又开始一脸不乐意了,她倒不是想干涉云风任何娱乐活动的自由,而是知道心爱老公那不足为外人道也的尊贵身份,即万一被未来婆婆知道,自己带着对方宝贝儿子、云海集团的少董事长来这种地方打麻将,会不会被海清芸一顿斥责。
对于那位高高在上的霸道总裁婆婆,除了云小雨以外,云风的和谐后宫里面,大概还没一个人不害怕的,即便强如贝尔摩德和峰不二子这种“女中豪杰”,对“云海蔷薇”都很敬畏。
“嗨呀,我的女儿真是长大了,居然能想到那么长远的事情,这下你老爸我死了都放心啦!”
只不过,毛利小五郎接下来的这句方向FLAG,却是让毛利兰当真哭笑不得,她更是很无奈的想到,自己的父亲怎么就不能像其他人的父亲一样成熟稳重呢,唉…真的是丢死人了呢。
殊不知,这一次,毛利小五郎说的还真是真心话呢。
他是真觉得小兰长大了,居然能想到结婚成家以后的事情,这让毛利小五郎十分老怀欣慰。
而也就在这个时候,旁边两位牌友似乎也看出了拉人家女婿打牌有点儿不恰当,所以只见其中一名留着中分头、叼着一根香烟的中年男子说道:“喂…毛利,今天可是你叫我们大家出来的,所以任何人都可以走,唯独你不能先走,我们的牌瘾都上来了,你可要奉陪到底。”
“嗨呀,那是必须的!”
虽然毛利小五郎这句话说的是一个底气十足,但却是很“忌惮”的用眼角余光看向毛利兰。
似乎生怕女儿在外人面前让他下不来台。
其实要换做以前的话,毛利兰确实早就会忍不住大发雷霆了,但现在跟云风成为爱人并进而成为一名真正的女人后,她各方面都成熟了太多,所以根本不会在外人面前太过于拆台。
毕竟,那也是自己的父亲啊。
因此,只听小兰很是善解人意地说道:“好吧,爸爸…既然今天这个场子是你组织的,那就理应陪人家玩到底,毕竟都有家庭和工作,请个假不容易,既然玩了,就痛痛快快的玩吧。”
闻言,毛利小五郎差点就老泪纵横了,更是忍不住伸岀手来在云风的肩膀上拍了拍,因为他非常清楚明白,女儿能有这么大的成熟转变,全都是托了这位成龍快婿的福气,这也是他从来都不会干涉、甚至鼓励女婿跟女儿经常做那些成人才可以做的事情的原因,因为能让女儿早点儿步入社会,变得成熟稳重,也是他的心愿,说到底,毛利大叔确实开明很多。
也正是因为如此,都让云风有点儿习惯成自然了,不仅隔三差五就往隔壁的毛利侦探事务所跑,美其名曰陪毛利兰,而且陪伴的地方还在小兰的闺房里,当真是有点儿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的意思,是真的“路人”皆知,因为毛利侦探事务所还有柯南这个电灯泡呢,所以每当云风到毛利侦探事务所“串门”的时候,柯南都会以各种各样的理由到外面去玩儿。
甚至,有的时候柯南干脆以借宿在阿笠博士家为由,来个眼不见为净。
还是那句话,虽然柯南对云风和毛利兰的事情早就释怀了,但释怀归释怀,他毕竟也是一个正常人,哪能天天在眼皮子底下,感受儿时的“青梅竹马”在房间里跟其它男人做那事。
当然,最多的时候,柯南还是约着好基友服部平次一起寻找案子解谜,那才是侦探的正事。
而且最关键的是,他跟服部平次还同命相连,因为他的苦处,服部平次也曾经深深体验过。
也正是这种“难兄难弟”的特殊关系,让他们这对本就契合的“东西名侦探”更加牢固了。
但凡是柯南有约,或者服部平次有约,他们两个都会出来赴约,哪怕是逃课都再所不惜呢。
不过话又说回来,逃课这种事情,对于工藤新一和服部平次来说,本来不就是家常便饭吗。
反正呢,他们这对儿报团取暖的东西名侦探,也算有一种别样的“命运羁绊”吧。(看暴爽小说,就上飞卢小说网!)
……乃…。